作者: 时间:2021-04-20 点击数: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机制,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与监管,切实加强党的领导,加强党建对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引领,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印发<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>(川文理委[2020]58 号)》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《能制造学院党总支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(试行)》,现公布如下。
智能制造学院党总支
2021年4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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